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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留學人員創業獎金補助
申報材料截止時間
2019年10月24日17:00



適用資格
1.台灣留學海外取得學士、碩士、博士學位者(在台灣取得學位不適用)
2.申報人創辦的企業成立時間須在2018年1月1日以後。
3.申報人為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註冊地點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
4.企業註冊資金現金資產不少於人民幣50萬元,申報人本人或其留學人員創業團隊出資的企業註冊資金現金資產額度不少於人民幣30萬元
5.在北京成立一年之後並符合北京產業類型才能領取補助
北京十大高精尖產業(新一代資訊技術、積體電路、醫藥健康、智慧裝備、節能環保、新能源智慧汽車、新材料、人工智慧、軟體和資訊服務以及科技服務業)
提交材料
1、北京市留學人員創辦企業開辦費資助資金申報表
2、商業計畫書影本
3、在國外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需提供國外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出國進行博士後研究、進修或做訪問學者的留學人員,需提供出國留學邀請件和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原件及影本;
4、身份證原件及影本
5、護照原件及影本(首頁、留學期間所有留學簽證頁及出入境記錄頁,如有多本護照須提供留學期間護照及目前有效護照)
6、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影本
7、工商部門備案的全部公司章程原件及影本
8、驗資報告原件及影本(須帶有銀行詢證函原件,如有多份驗資報告請一併提供)
9、企業設立至今的完稅證明原件及影本
10、企業開辦過程中的相應材料原件及影本(包括不限於實際經營位址的租賃協議、租賃發票、其他支出票據及其他證明企業實際運營的材料)
11、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影本(如申報企業擁有自主技術、智慧財產權、高新技術認定則附相關證明)。
*《北京市留學人員創辦企業開辦費資助資金申報表》(材料1)和商業計畫書(材料2)裝訂成冊,一式五份;其它相關材料(材料3-11)一份,分別按以上順序用淺色封面無線膠裝成冊。全部材料需每頁加蓋企業及推薦單位公章。
申報程序
1、申請人登錄“北京海外學人網(www.8610hr.cn)”註冊個人使用者並填報資訊,在申報期內通過系統生成申報表,將申報表及附件材料報推薦單位審核。如無推薦單位的,可將材料原件及影本直接報北京海外學人中心進行形式審查。
2、推薦單位審核申報人材料,填寫對於申報人的推薦意見並在全部申報材料上加蓋推薦單位公章。如無推薦單位的,此項不填寫。
3、推薦單位需填報《北京市留學人員創辦企業開辦費資助資金申報人員匯總表》,同時報送電子文本,並將覆核後的申報表、附件材料及匯總表報北京海外學人中心進行形式審查。



注意事項
1、開辦費申報及評審時間:2019年擬組織三次申報及評審工作,分別在第二、三、四季度完成。
2、各申報企業根據答辯、評審時間安排準時參加答辯,答辯時間10分鐘。
3、對申報企業將酌情進行實地審核工作。對於在申報評審不同階段的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申報人及申報單位元資格,並根據相應情況,在一定範圍內進行通報。